近年來,彭陽縣檢察院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自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用檢察履職守護彭陽錦繡河山。2022年以來,共立案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93件,制發檢察建議60件,磋商33件。
聚焦水資源保護
護航黃河流域生態安全
彭陽檢察依托“水行政執法+檢察公益訴訟”、“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在線索移交、信息共享、聯合巡河、案件會商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先后聯合縣水務局、縣公安局共開展巡河11次,召開公益訴訟案件訴前磋商會8次,監督行政機關移送刑事案件線索2件,合力推進流域水資源的綜合防治和有效保護。
對于縣域內違法取水問題,與縣水務局聯合制定《彭陽縣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開展問題專項集中整治,辦理非法取水案件2件,有效推動水資源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和取水用水秩序持續好轉。
持續開展“攜手清四亂、守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對茹河、紅河等河道種植高桿作物、違規傾倒、堆放林木、垃圾等突出問題,共辦理案件18件,制發檢察建議書11份,磋商7件,監督有關部門和屬地鄉鎮清運侵占河道固體廢物20余噸,有效改善了區域水質,確保行洪暢通及河道安瀾。
聚焦土壤污染防治
服務打好凈土保衛戰
針對多個村莊存在建筑、生活垃圾隨意傾倒以及病死禽畜隨意丟棄的情形,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共辦理案件19件,向相關鄉鎮制發檢察建議書17份,磋商2件,清運病死禽畜尸體2具,清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170余噸。
治理農業殘膜面源污染,助力高標準農田保護。通過現場勘查、拍照取證、走訪調查、核實行政機關職責和履職情況等調查方式,向12個鄉鎮制發檢察建議書,督促鄉鎮依法履行殘膜回收職責。共辦理案件22件,制發檢察建議書22份。同時,與縣農業農村局進行磋商,推動出臺《彭陽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促進農膜科學使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工作開展。經過整改,設立殘膜回收點46個,回收殘膜7000余噸,治理被污染耕地45萬畝。
聚焦大氣污染防治
以“檢察藍”守護天空藍
針對某建材公司排污可能不達標的問題,及時成立檢察官辦案組深入企業開展調查,對調查發現的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CEMS煙氣連續監測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后未組織驗收及檢測設備未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控設備聯網等問題,積極與生態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磋商,督促生態環境保護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通過案件辦理,企業排放監測設備的驗收工作得以加快推進,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逐步實現與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聯網,提高了企業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針對部分在建小區施工過程中未遮蓋的白灰產生揚塵造成大氣污染的問題,及時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磋商,督促施工企業采取覆蓋密封、防塵噴淋等措施,改善了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聚焦林草資源保護
筑牢綠色發展屏障
積極落實自治區檢察院與自治區林草局簽訂的《建立林業草原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協作機制協議書》,合力打造“林長+檢察長”升級版,建立經常性、多樣化協作機制,合力推進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用“檢察藍”護航“林草綠”。
深入3個國有林場開展聯合巡林巡查7次,推動屬地鄉鎮、林場及林草保護行政部門整改在森林防火、林木資源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聯合小岔鄉政府監督徐某某執行其失火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復植復綠、公開道歉等判項。配合林長辦公室對60件林業行政案件開展“回頭看”,提供法律咨詢和處理意見。
深入轄區林地進行摸排,對放牧偷牧行為多發的鄉鎮制發檢察建議3份,磋商3件。經過整改,促使相關鄉鎮加大了對禁牧封育區的巡查力度,使禁牧封育政策得到有效落實,林地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
對古樹名木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檔案資料,對古樹名木存在病蟲害、生長環境不良、保護措施不到位等情況立案5件,向屬地鄉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書5份,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通訊員 王文軍)